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应用和检测中心项目调试日期公示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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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03 09:28 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应用和检测中心项目 调试日期公示 2021年8月3日 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应用和检测中心项目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调试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研发应用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大一研发中心”),是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实验室,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西环三路28号之一厂房第五层及第六层。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应用和检测中心项目于2021年6月23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应用和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南办)环建书[2021]0010号。 建成后,项目主要从事涂料产品、涂料色彩和涂装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检测(不形成生产规模、不形成产量、不涉及中试生产)。建设完成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主要处理方法如下: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运处理。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及打磨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柜/整体收集+过滤棉(喷漆房内)+干式过滤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条30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吸尘罩+滤芯集尘柜处理后由1条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墙体隔声、减震基础等。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袋、不合格研发实验品、合格实验品和实验损耗、废漆渣和打磨粉尘、清洗废液、废抹布及废原料包装桶、废饱和活性炭、废UV灯管、实验室废弃皿和废过滤棉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原料包装袋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 该项目于2021年8月12日获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证书编号为91442000734109128A003Z。 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项目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调试起止日期: 1、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8月3日—2022年8月2日;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6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调试,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信龙 联系电话:18125314593 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