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金中标准件有限公司(起湾工业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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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7-29 1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引》(2021年)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金中标准件有限公司(起湾工业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金中标准件有限公司反映。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金中标准件有限公司(起湾工业区)地块 占地面积:13333.2m2 地理位置: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孙文东路起湾工业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13°23′33″E,22°31′43″N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金中标准件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前地块内原有建筑除原办公楼、原门卫室、原车库未拆除外,其余建筑均已拆除完毕,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基坑已开挖,部分地下室结构工程已完成,应生态环境保护局要求,目前地块内处于停工状态。 未来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 调查缘由:地块原为工业用地,现用途变更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调查内容 第一阶段调查 地块历史沿革:调查地块1990年以前为山坡地,1990年中山市金中标准件有限公司在地块内建设厂房并投产使用,主要从事五金加工(含电镀工序)。金中公司于2005年停产搬迁,之后地块处于空置状态,地块内原有建筑物16栋建筑物,其中污水处理站、半成品仓、杂物间、锅炉房、电房及部分雨棚于2007年拆除,其余建筑物处于空置状态至2021年,2021年3月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施工单位对调查地块进行拆除平整后施工建设。2021年4月28日,土地使用权人收到中山市石歧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应环保要求地块内自2021年5月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经调查可知相邻地块历史沿革为调查地块北面:1990年之前为山地,1990年初开发建设为砖厂,1995年砖厂停产后建设为起湾第一工业区富湾工业楼,1995~2004年中山市奔域包装印刷厂进驻生产,2004年中山市奔域包装印刷厂停产搬迁后,富湾工业楼内先后进驻有制衣厂、设计公司、智能家居馆等企业,2011年后陆续有企业停产搬迁,至2018年楼内企业全部停产迁离,2018年至今,富湾工业楼一直处于空置状态。地块南面:调查地块南面1992年之前为山地,1992年中山市供水总公司金属综合厂开始建厂投产,2005年停产后,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入驻投产,一直生产至今。地块西面:调查地块西面2001年之前为山地,2002年由中山市先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彩云居小区。地块东面:地块东面一直为排水渠(目前渠名崩山涌)。 根据调查识别可知,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为电镀车间、退火改制车间、成型加工车间、热处理车间/包装与成品仓、材料仓库、五金仓库、污水处理站(含污泥仓、危废间)和雨污管网区域,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汞、镉、铜、铅、镍、锌、铬、六价铬)、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多氯联苯、邻苯二甲酸酯类、氟化物等。 第二阶段调查 土壤初步采样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相结合的原则,整个调查共布设51个土壤采样点,其中调查地块内布设28个土壤采样点,高速公路工程地块外运土方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PPP项目地块外运土方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堆土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0~8.0m土层)127个;地块外布设调查地块及地块内堆土的土壤对照点2个,高速公路工程地块外运土方、PPP项目地块外运土方各布设土壤对照点1个,共采集对照表层土壤样品(0~0.2m土层)4个。分析了pH值、水分、重金属指标(包括即砷、镉、六价铬、铜、铅、镍、汞、锌、铬)、无机物指标(氟化物、氰化物)及有机污染指标(VOCs、SVOCs、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等)等在内的共84项指标,取得如下主要结果: (1)调查地块 ①调查地块土壤pH值在5.15~9.40之间。 ②调查地块共检测9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锌、铬、六价铬)和2种无机物(氟化物、氰化物),其中8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锌、铬)和1种无机物(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的土壤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③调查地块共检测27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除二氯甲烷、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有检出外,其余22种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土壤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挥发性有机物(VOCs)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④调查地块共检测25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除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有少量检出外,其余24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所有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土壤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⑤调查地块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范围为<6~227mg/kg,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土壤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石油烃(C10-C40)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⑥调查地块内各采样点多氯联苯均未检出,多氯联苯(总量)、PCB126、PCB169均低于调查地块土壤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多氯联苯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2)地块内堆土 ①地块内堆土土壤pH值在7.64~8.23之间。 ②地块内堆土共检测9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锌、铬、六价铬)和2种无机物(氟化物、氰化物),其中8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锌、铬)和1种无机物(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检测值均低于地块内堆土的土壤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③地块内堆土共检测27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种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地块内堆土土壤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堆土土壤挥发性有机物(VOCs)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④地块内堆土共检测19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9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所有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地块内堆土土壤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堆土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⑤地块内堆土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范围为53~179mg/kg,检测值均低于地块内堆土土壤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堆土土壤石油烃(C10-C40)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3)PPP项目地块外运土方 ①PPP项目地块外运土方土壤pH值在5.02~9.26之间。 ②PPP项目地块外运土方共检测9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锌、铬、六价铬)和2种无机物(氟化物、氰化物),其中8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锌、铬)和1种无机物(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 ③PPP项目地块外运土方共检测27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除二氯甲烷、四氯乙烯有检出外,其余25种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 ④PPP项目地块外运土方共检测25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除邻苯二甲酸(2-二乙基己基)酯有少量检出外,其余24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 ⑤PPP项目地块外运土方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范围为8~35mg/kg,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 (4)高速公路工程地块外运土方 ①高速公路工程地块外运土方土壤pH值在7.46~8.83。 ②高速公路工程地块外运土方共检测9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锌、铬、六价铬)和2种无机物(氟化物、氰化物),其中8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锌、铬)和1种无机物(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 ③高速公路工程地块外运土方共检测27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除氯仿有检出外,其余26种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 ④高速公路工程地块外运土方共检测25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除邻苯二甲酸(2-二乙基己基)酯有少量检出外,其余24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 ⑤高速公路工程地块外运土方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范围为<6~279mg/kg,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 地下水初步采样结果 为明确调查地下水水质状况,在调查地块内布设4个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在调查地块外布设1个浅层地下水水质对照监测点,共分析了包括常规指标(pH、浑浊度)、一般化学指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酸盐)、重金属指标(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锌、铬)、无机物指标(氟化物、氰化物)、有机物指标(VOCs、SVOCs、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等)等在内的共87项指标,检测结果如下: ①地块内的地下水pH检测值在7.11至7.65区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值的要求。 ②地块内地下水的浑浊度的检出范围为75~84NTU,地下水对照点的浑浊度检测值为28NTU。 ③地下水中9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六价铬、锌、铬)和2种无机物(氟化物、氰化物)中,仅汞、砷有少量检出,且均低于调查地块地下水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④地下水中3种一般化学指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酸盐)均有检出,且均低于调查地块地下水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⑤地下水中有机物检测指标(VOCs、SVOCs、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等)中,仅䓛、荧蒽、1,2-二氯丙烷有少量检出,且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地下水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调查结果 中山市金中标准件有限公司(起湾工业区)地块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孙文东路起湾工业区内,占地面积为13333.2m2,根据中山市规划一张图,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根据调查地块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地块内堆土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商业金融业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及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质量符合商业金融业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 经过不确定性分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是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调查地块及地块内堆土作为商业金融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行的,不需要进一步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调查。 四、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9日起) 五、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680231866 联系人:张洁萍 六、通讯地址:中山市金中标准件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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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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