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耀江厂区(1#厂房、2#厂房、办公楼)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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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29 09:39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黄耀江厂区(1#厂房、2#厂房、办公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并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黄耀江厂区(1#厂房、2#厂房、办公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设个人:黄耀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北潮直街150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耀江

联系电话:13702431366

附件:项目水保验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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