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土名“车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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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8-18 0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引》(2021年)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土名“车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反映。 一、 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土名“车桥”地块 占地面积:9623.7m2 地理位置: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土名“车桥”(中山市长江北路合宝宝马4S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113.41155946°E,22.54750456°N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自2021年12月机动车驾驶训练场停办迁离后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项目组于2022年3月现场踏勘时发现,调查地块内原海泓驾校已停办迁离,驾校内原有2间简易建筑及部分用于遮阳的锌铁棚和帐篷,现均已拆除运走,目前地块内无建构筑物,现场残余少量生活垃圾,地块处于平整闲置状态。 未来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中山市规划一张图,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 二、 调查内容 (一)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地块位于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土名“车桥”(中山市长江北路合宝宝马4S店侧),占地面积为9623.7m2,现权属人为: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调查地块历史沿革为:调查地块早期为白沙湾村荒地和水塘,后期水塘逐渐干涸后长满杂草等植物。2016年4月调查地块外租给中山市海泓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调查地块被开发建设为机动车驾驶训练场海泓驾校。2021年12月,地块内海泓驾校停办迁离,2022年1月至今,调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相邻地块历史沿革为:地块东侧早期为荒地,2021年部分区域建成彩钢板仓库用于临时存放物资,东南角区域早期为荒地,2010年中山市搏川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入驻投产至今;地块西南侧早期为荒地,西南侧2011年外租给中山市星时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运营至今,东南侧区域早期为水塘,后期水塘干涸长满杂草等植物,2013年外租给中山市港信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至今;地块西侧早期为荒地,后建设为长江北路至今;地块北侧早期为荒地,西北侧2010年外租给中山市合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至今,东北侧2014年开始区域有少量周边村民私下种植蔬菜,东北角2009年中山欧尼克卫浴有限公司入驻投产至今。 经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有工业企业存在过,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地块内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相邻地块入驻企业主要为五金厂、4S店、卫浴厂等,综合考虑相邻地块生产区域与调查地块距离、地面硬底化、企业生产等情况可知,地块东南侧中山市搏川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出于保守检测原则,调查地块关注污染物考虑重金属(铜、铅等)、石油烃(C10-C40)等。。 第二阶段调查 土壤初步采样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点位设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在地块外设置了2个土壤参照点,按照分层采样共采集了土壤样品30组。分析了pH值、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石油烃(C10-C40)在内的共48项指标。取得如下主要结果: ①调查地块土壤pH值在6.64~8.61之间。 ②调查地块共检测7种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六价铬),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的土壤风险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③调查地块共检测27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除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甲苯、四氯乙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有检出外,其余20种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土壤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挥发性有机物(VOCs)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④调查地块共检测11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所有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土壤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⑤调查地块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范围为8~64mg/kg,检测值均低于调查地块土壤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石油烃(C10-C40)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地下水初步采样结果 调查地块内布设3个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在调查地块外布设1个浅层地下水水质对照点,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分析了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5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石油烃(C10-C40)等在内的36项指标。检测结果如下: ①调查地块地下水pH值在7.2至7.7之间。 ②调查地块地下水的浑浊度的检出范围为30~211NTU,地下水中嗅和味均能明显察觉,地下水肉眼可见物中W1、W3为浅黄色悬浊液、有微量泥,故地下水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但在V类标准范围内,即满足调查地块V类水质保护目标要求。 ③除以上指标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内其他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中耗氧量、氨氮、氯化物均有不同程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值,但在V类标准范围内,即满足调查地块V类水质保护目标要求,其余指标检测值均低于IV类标准值。 ④地块内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检出范围为0.08~0.38ug/L,低于调查地块地下水筛选值,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 调查结果 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土名“车桥”地块位于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土名“车桥”(中山市长江北路合宝宝马4S店侧),占地面积为9623.7m2,调查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均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中污染物虽有部分指标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但均满足地下水功能区V类水质保护目标要求,故调查地块符合R2二类居住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的规划使用要求,土壤及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是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调查地块作为R2二类居住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进行再开发利用,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行的,不需要进一步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调查。 四、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8日起) 五、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680180707 联系人:梁碧钰 六、通讯地址: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