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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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3-11 08:30

根据相关要求,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对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情况简述:  

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主要从事冷凝式燃气热水器、聚能燃烧技术燃气灶具、烧烤炉具及其配件的生产,项目一期建设年产量冷凝式燃气热水器40万台、电气配件100万件。项目已建成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一期”):厂房一3座和4座1层:4条阳极氧化线(分别为两条自动氧化线和两条手工氧化线)。

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环建表﹝2020﹞0018号),嘉顺电器公司于2020年10月进行建设,同时,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在原址设立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作为项目运营单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保持不变,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仍按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变更为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

2022年03月10日,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根据《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对项目(一期)进行验收,废气运营单位深圳市鼎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运营单位广东广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单位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2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根据《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要求,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上: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7月3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嘉顺电器有限公司阜沙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  

联系人:何波   

电话:1363289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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